中国最牛房产欺诈合同
自从2006年11月购买了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公司”)开发位于成都市洗面桥街的“农夫菜市”摊位后,200多名购买了面积从2平米到几十平米摊位的小业主们从此也就陷入了一场马拉松式,没完没了的噩梦之中。因为他们以为的购买合同仅仅是一纸租赁合同。以重金购来的本应拥有40年使用权的摊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20年而已。20年后,摊位使用权归谁所有?不受法律保障!
在签定完合同之后,这些小业主们才陆续发现,合同的部分内容不仅不符合《合同法》,而且就连合同的标题也是兴蓉公司玩的文字把戏,合同标题写的是《使用权转让合同》,据成都市地产界资深律师称:“这个合同实质上是一个租赁合同而非购买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最高年限是20年,合同中的买方将拥有四十年使用权的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规定。”也就是说,兴蓉公司误导并欺骗了消费者签订的所谓转让合同,实质只是租赁合同。消费者就这样掉进了兴蓉公司利用强大的广告宣传攻势和政府背景布下的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中。起初,被蒙在鼓里的小业主们还不太敢相信这一事实,因为兴蓉公司的背景让他们感到很放心。
兴蓉公司何许背景也?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是经成都市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成都市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营城市给水、排水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就在去年年底成都传媒集团还以《公用事业的“经营”之道》进行过大肆宣传报道。文中提到:“小机构、大社会”的运作模式,以合同管理为纽带,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兴蓉”的最大经验即在于,把公用事业建设和城市经营结合在一起通盘考虑,以取得政府授权的公司作为城市经营的市场主体,避免了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并有效地规避了政府在城市经营中的风险。比如,随着城市经济发展,群众买菜难、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现,需要建更多的农贸市场和停车场,作为一个投资平台,兴蓉公司再次受命。加上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这就是兴蓉公司从2004年开始承担的“两场一所一站”项目。目前,已经建成的10个农贸市场已开始销售注。(农夫菜市正是已销售的农贸市场其中之一,“销售”一词也佐证了兴蓉公司对广大消费者宣传的是买卖而非租赁)相信大家已经从以上介绍中对该公司的背景看出了一些端倪,这也就是为什么接下来这些小业主们求爹爹告奶奶地到成都市各大相关政府部门跑了一大圈后,却毫无下文的根本答案吧。
在签订合同前,兴蓉公司的销售人员及宣传广告都十分诚恳并庄重地打出“成都市政府民心工程”的旗号,并且一再地利用市政府的金字招牌欺骗甚至威胁小业主们。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有人曾对摊位使用权为40年条款提出疑问。但兴蓉公司销售人员的答复是:“农夫菜市'是市政府民心工程,成都兴蓉投资公司是市政府直属企业,没有问题。”当合同签订后,小业主们陆续明白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中所签定40年使用权,具备法律保障的仅20年,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为无效合同, 试问合同法大还是兴蓉公司的承诺大?消费者到底该相信谁?所谓的使用权后20年又该怎么办?当找到兴蓉公司的管理方要求合理解释妥善处理的时候,该公司管理层代表杨绍伟态度十分粗暴蛮横地叫嚣道:“没什么好商量的!你们谁要是不服,就去告好了!不过我告诉你们,随便告到哪里都不可能给你们解决!”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撑腰,凭他个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藐视法律,以民心工程之名践踏民心吗?他张狂之极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呢?看来当地政府真的报道宣传的那样脱离“避免了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干系吗?
接下来发生的情况不难猜到,在小业主们一盘散沙状地纷纷向兴蓉公司反映合同问题却不予理睬的情况下,小业主们自发组织联合起来,认为人多力量大,兴蓉公司能答应坐下来和大家协商解决。2007年的2月3日和6日,业主代表与兴蓉公司派出的代表进行沟通均未达成一致。2月10日业主代表又再次与兴蓉公司进行协商,对方态度反而更加嚣张,杨绍伟再次叫嚣:“你们告好了,。。。。。。”业主们一时激愤之下,向成都电视台第一房产栏目打了电话,CDTV第一房产栏目对业主和兴蓉公司派出的代表进行了采访。面对媒体的介入,杨绍伟表示:一定会与业主代表妥善协商解决此事!听了这话,着实让业主们暗自高兴了一下,以为看到了曙光。可是没想到,在媒体前的表态仅仅是兴蓉公司又玩的把戏,缓兵之计而已。业主代表后来给杨绍伟打电话约谈协商事宜,他却翻了脸。在协商期间,小业主们也写了很多申诉信到四川省消协、省市政府信访办等政府部门申诉,却均得不到任何答复。几个月过去了,兴蓉公司继续置之不理,一拖再拖。事情就这么持久地耗下去了。。。。。。
然而兴蓉公司当然有本钱耗的,可那些小业主们是耗不起的。因为他们中部分是当时旧菜市场拆迁户,有的是下岗人员,有的是退休的老头老太。他们把他们的拆迁补偿金、买断工龄费、老本,还有东拼西凑来的钱押了进去。他们只是希望可以买个摊位做点小生意谋生罢了。他们也想过实在不得已只能依靠法律手段,打官司来解决。但是仔细算算账,打官司的费用又是一笔负担,而打官司又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况且告的是政府下属的企业,在复杂的关系背景作用之下,法律的公正性难免不会受到影响,赢的机率有多大?谁也没有把握。即使赢了,兴蓉公司还是可以耍赖耍横,法院不也没辙。像这样赢了官司输了底子的情况在中国也不少见。他们只是一群相信了所谓的政府“民心工程”的既不太懂法又没有任何背景的相对弱势的群体。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是希望兴蓉公司能和他们坐下来谈谈怎么把合同完善,像当初承诺的能够拥有40年使用权而已。这样的要求不算过分,但为什么就是这样不算过分的要求却跑断腿都得不到一个合法合情的解决呢?
中国房地产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盛行,中央政府也频繁调控房地产领域,三令五申不断加大查处力度。据悉今年4月,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动员部署,将开展为期6个多月的全国楼市专项治理,包括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发布虚假广告、非法预售、合同欺诈等行为。在政府出重拳整顿地产市场秩序的大环境下,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为何敢公开地置国家法令法规不顾,公然欺诈买方侵害买方利益?这其中又与该公司国有市属的背景有多少联系呢?恐怕只有兴蓉公司和当地政府最清楚。
在此,笔者秉持公义之心,路见不平则鸣,强烈谴责兴蓉公司的倒行逆施之悖举!至于本文的标题似乎有和《中国最牛钉子户》标题雷同之嫌,在此笔者承认,这样做的确是为了吸引广大网民的眼球及点击率。笔者呼吁,为了不纵容兴蓉公司之流中国地产行业的卑劣违法行径继续得逞,为了不再纵容房地产行业存在的肮脏恶劣违法行为,推动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请大家看后留言或转载。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皆真实可查!兴蓉公司之欺诈行为文中所述不及其十之一二!!